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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太原金融部开展《金融犯罪实务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专题分享会


       为精研业务,交流专业,我所金融部于2022年2月25日邀请资深律师徐晋红开展了以金融犯罪实务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为主题的业务交流会,金融部律师及相关人员共同参与会议。

       在此次分享会上,徐晋红律师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内容为切入点,指出随着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金融犯罪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及复杂化;在实践中不同罪名的“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有着不同的特点。徐晋红律师从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罪名角度分析了“非法占有目的”认定的要点,让参会人员从刑事推定的运用、标准、步骤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多个角度认识到在金融刑事案件中不同罪名之间“非法占有目的”推定的微妙区别。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徐律师认为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嫌疑人自己的供述,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针对犯罪目的的转化问题,徐律师表示,在共同犯罪或单位犯罪中,嫌疑人由于层级、职责分工、获取收益方式、对全部犯罪事实的知情程度等不同,其犯罪目的也存在不同;而上述因素也会随着嫌疑人所处境遇的不同而变化。

       徐晋红律师实战经验丰富,分享过程中通过结合其学术成果及曾代理过的经典案例,以幽默风趣的语言向大家传授了诸多诉讼经验,充分阐明了金融犯罪实务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

       本次分享会是金融部举办金融犯罪方面交流的一次全新体验,为新晋律师提供更多向资深实务律师学习的机会,让对金融犯罪方面法律实务感兴趣的律师们不再局限于理论学习,而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金融类诉讼案件,使参会人员对金融类犯罪案件有了新的思考和感悟。

作者:金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