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某养殖基地负责人王某涉嫌非法采矿案 律师成功申请不批捕

【案情摘要】

      2019年7月3日,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某养殖基地负责人王某因涉嫌非法采矿一案,被左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7月4日,王某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樊志芳律师、刑事与争议解决部武俊妮律师,经过二位律师详细的解答和分析之后,王某的家属决定委托二位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律师。


【律师工作】

      接受委托后的第一时间,二位律师前往晋中市左权县看守所会见了王某,经了解并认真研究案情后,辩护律师认为本案存在以下几个关键点:王某非法开采矿产品的销赃数额为9.8万元,尚未达到本罪情节严重(10万元)的立案标准;王某非法采砂的区域是否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面对行政处罚,王某主动缴纳20万元押金,且系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能否成为“认定王某没有逃跑、逃避处罚的可能,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关键理由?

       会见结束后,二位律师立即就本案进行深度研究、讨论,并出具《取保候审申请书》,于7月5日上午向左权县公安局提交了该《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同办案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提出对本案的法律意见。

       之后,为第一时间能够和左权县检察院负责审查本案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充分利用好检察院批捕的“七天黄金期”,辩护律师同侦查机关案件负责人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在公安机关送交批捕申请材料的第二天,辩护律师就向左权县检察院提交了《关于王某涉嫌非法采矿一案不予批捕的意见书》,并多次和承办人员就案情进行沟通、交流。


【处理结果】

      最终,左权县检察院采纳了二位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对王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7月17日晚,在被羁押14天后,王某终被释放,顺利走出看守所。未来案件将如何,二辩护律师将密切关注,竭尽全力维护王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