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知产团队助力,假冒注册商标案完美告捷!


近日,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组负责人阴秀王律师收到了太原市某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至此,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完美告捷!阴秀王律师通过良好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能力,维护了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罪名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受害企业陆续发现市场上有侵权产品在售卖;

2018年9月,太原市公安局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高某、李某等刑事拘留;

2019年3月,太原市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2019年9月,本案正式宣判。


【办案经过】

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阴秀王律师接受受害企业委托,接受委托后便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

深入市场,进行调查,摸清了该公司面临的被侵权的现状,搜集证据,寻找契机,由于犯罪团伙庞大,公安部门展开了跨区域专项行动,阴律师也多次带领团队前往北京,与北京公安技侦部门、网络安全部门等进行沟通,对该案件贡献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侦破案件,顺利提起公诉。

经审理,被告人高某、李某使用、伪造假冒的注册商标高达46种,累计221090枚,销售往全国十几个省市,销售额达五十余万元,给受害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上百万。就此,阴律师提出了很多知识产权方面尤其是假冒注册商标方面的法律意见,2019年9月10日,该案正式宣判,受害企业成功维权,侵权被告人依法被严惩。


(附 本案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