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外商投资法》背景下山西外商投资营商环境研究


引言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该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外商投资法》将取代现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与《外资企业法》,对外商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作出统一规定,确立了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了外商投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平等保护等原则,并通过负面清单、知识产权保护等具体制度,切实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山西省作为外商投资的重要省份,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外商投资法》通过之前,即为营造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确定了诸多保障制度。本文拟对照《外商投资法》的相关规定,在该法确立的促进、保护、管理外商投资的大背景下,对山西省外商投资营商环境作一简要分析。

        一、山西省外商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数自2012年至2016年,均在3000户以上,投资总额与进口总额呈逐渐上涨趋势,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总额在400亿美元以上,进口总额将近40亿美元



        根据海关数据显示,2018年山西省出口746.1亿元,同比增长18.6%;进口523.9亿元,同比增长24.4%。贸易顺差222.3亿元,同比增长6.8%。 而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53.5亿元,同比增长21.5%,占全省外贸总值的59.3%。

        为充分促进保障包括外商在内的投资者的投资活动,山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近年来在规范行政行为、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制度及政策,与《外商投资法》所确立的促进投资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理念具有高度一致性。

        二、《外商投资法》“负面清单制度”v. 山西省“证照分离制度”

        (一) 负面清单制度

        《外商投资法》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负面清单制度”是该法的最大的亮点之一,即相关部门除了在国务院发布或批准发布的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管理措施外,对其余领域均给予国民待遇,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据此取消现行法律项下的 “逐案审批”制度。

        现行“负面清单”系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的《2018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该负面清单大幅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清单长度由原来的63条减至48条,进一步缩小了外商投资审批范围,在汽车、银行、证券等22个领域推出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例如在金融领域,取消了对中资银行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

        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减少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同时也合理规范了外国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有利于提高外国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

        (二) 证照分离制度

        山西省在此之前,即对投资行为进行了“证照分离制度”改革。客观上同“负面清单制度”基本理念相同,即逐渐减少审批事项、规范投资审批流程。

        2017年12月28日,山西省政府下发《山西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晋政发〔2017〕58号),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五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广“证照分离”试点工作。

        2018年11月9日,经过近一年试点工作,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证照分离”制度在山西省全面推开,上述通知中所涉106项审批事项,其中:

        对2项审批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审批;

        对1项有关部门需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制;

        对19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84项关系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但进一步优化准入服务。而过去需要投资者亲自办理的事项,多项改为企业信用承诺或政府统一服务,投资者需亲自办理事项缩减了60%,项目落地周期缩减一半以上。

        在这样的营商环境改善之下,山西投资落地和项目得到了极大的加速,2018年前11个月,山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617亿元,其中转型项目完成投资3494亿元,占比达到62.2%,投资结构明显优化。

        对于外商投资者,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同等适用政府支持投资发展的各项政策。山西省政府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动外商投资者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领域与内资投资者享受同等待遇,并在全省开展打击侵犯专利权、侵犯商标专用权、网络侵权盗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外商投资法》“投资便利化制度”v.山西省“五统一与单一窗口”制度

        《外商投资法》指出,国家要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

        山西省政府近年来在简化投资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作出了多项制度改革。

        为简化优化投资活动审批流程,推行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办理、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多图联审、统一收费管理的“五统一”办理模式。同时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和高平市作为试点,展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探索用“一颗印章”管好审批。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让投资者“少跑路”,数据“多跑路”。对于外商投资者,积极探索外贸新体制、新模式,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此外,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在其公布的《投资项目入区服务流程及规定》中,对相关行政部门工作流程及工作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如对于工业科研项目需经过项目对接会商、项目评价委员会评价等步骤,并规定规事务部合法性审查并形成《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的时限为1日等。同时《规定》明确列出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的资料清单为:

        1.《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4.公司章程;

        5.《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10.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外商投资者据此可以明确获知应提供的资料以及相关流程,有效避免部门推诿,从制度上对外商投资予以保障。

        四、《外商投资法》“投诉工作机制”v.山西省“13710信息督办系统”

         《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外商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除通过投诉工作机制申请协调解决外,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山西省积极优化投资者“投诉”渠道,为包括外商在内的所有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在畅通投诉渠道的同时,积极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017年9月16日,“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更名为“山西省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把投诉受理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外来投资者,为包括外商在内的所有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此外,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和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山西省政府设立了“96301”“96302”“96303”三个服务热线,帮助投资者了解投资流程,提供投资项目落地前的各种咨询服务,以及受理投资者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投诉,实现了咨询有门、投诉有窗,使投资者在项目建设、项目审批、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为解决投资者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了招商引资项目“13710”信息督办系统,对招商引资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 “1”即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对涉及到的问题要当天研究部署;“3”即3天内要反馈办理情况;“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结  语

        总之,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对《外商投资法》的说明中指出: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山西省积极探索,从制度政策上实践对包括外商在内的投资者的保障,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取得了卓越的成绩。此后,山西省必将在《外商投资法》的框架下,进一步推动外商投资相关制度的完善发展,以形成促进保护规范外商投资的新格局。

作者: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