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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实务探析


       公司法律实务操作由于紧贴时代前沿,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融合,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囿于法律的稳定性、滞后性,结合中国的政治体制等特点,中国的法律人在公司法律实务操作方面,需要结合不同的公司性质,吸收、消化中央不断调整的国家经济政策,帮助公司在结构调整、规避风险、投融资等方面做出正确判断。基于以上原因,对我们国家的公司法律实务操作方面作以下简要探析。

       一、区分公司性质,有的放矢,制定正确的法律实务操作方案。

       公司法上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以公司的股东身份不同,划分为国有公司,国有公司又由于属性不同,又可以划分为央企、省企等;民营公司由于个体规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大型民营公司、中小型民营公司。在遵循《公司法》规定的同时,由于公司股东身份的不同,在法律实务操作方面会有较大的不同,尤其是在国有公司方面,由于股东为国家,由不同层级的国资委等国有部门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治理、决策、运营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方面。首先,无法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实现三权分立,“三会”不能互相制衡。国有公司的股东由于是行政部门,对公司具有天然地居高临下的优势,也就是绝对控制权,因此,国有公司在运营上基本上没有自主经营权,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悖离。因此,国有公司的法律实务操作,必须考虑到国有股东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备案、考核、决策,并结合国家关于国有公司的经济政策,做出符合国有公司特点的法律实务操作方案。

        民营公司大多为家族类企业,我们以中、大型民营公司为例,由于股东多为具有血缘关系的同一家族的人,在股东会、董事会决策上,不但要考虑股东持有股份的多少,还要考虑股东之间的亲情、利益关系,因势利导,统筹兼顾,平衡公司内外的发展,方能进行顺畅的法律实务操作。而非家族类企业,由于企业多年的发展,股东之间的默契已经形成,在指导公司形成有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后,决议大多能得到贯彻执行,因此,在坚持《公司法》规定的同时,充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地公司法律实务的操作会推动公司良性发展。

       二、正确适用法律,做好法律衔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

       当下,由于经济社会处在大变革的时代,法律的滞后性给企业的运营很可能埋下隐患,因此,作为法律人,要具备超前思维,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洞若观火,勤于学习,及时掌握国家的政策变化,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建立严谨的法律思维,善于思考,结合新出现的法律实务问题,立足于当下经济社会的新高度,全面梳理问题所涉法律法规,找出相关法律法规的错位点、衔接点,出具探讨问题深入、全面的法律意见,帮助公司解决存在的问题,规避法律风险。比如,在当下,中国税收制度变化较大的情况下,如何帮助企业合理避税,科学缴税,减少企业的财务成本,优化企业资金流,力求企业效益最大化,是我们每个公司法律实务人员的最大课题。

作者:杜遵廷